五、最高人民检察院
检察各部、部级机构、政府直属机构、地方政府机构、经济-社会组织、武装力量及公民执行和遵守法律法规;实施公诉权,保证严格统一地执行法律规定。
最高人民检察院包括:
——院长:由国家主席推荐,国会评选或罢免。
——各位副院长、检察员及调查员:由国家主席按院长的推荐来任命或罢免。
六、地方组织机构
(a)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
——中央直辖市、省级人民代表大会
——县级人民代表大会
——省直辖市、郡级人民代表大会
——乡、镇、坊级人民代表大会
(b) 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
——省和省级机构:包括各厅、委员会、属于人委会的其他机构及人委会办公室。
——县及县级机构:包括各科、处、属于人委会的其他机构及人委会办公厅。
——乡及乡级机构:包括各科及办公室。
(c)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
——省级法院及同级机构
——县级人民法院
(d)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: 包括省级和县级的人民检察院
越南祖国阵线及其成员组织是各级人民政府的政治基础。本阵线发挥全国人民的团结传统, 加强人民的政治及思想的统一, 参加建立及巩固各级人民政府, 配合政府照顾和保护人民的正当利益, 鼓励人民实施自主权,严格执行宪法和法律, 监督国家机关、人大各级代表、国家公务员和干部的活动。
国家为祖国阵线及其成员组织有效运作创造良好条件。
即劳动人民和工人阶级的政治社会组织,配合国家机关、经济社会组织保护干部、工人、国家公务员及其他劳动者的权益。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工作,参加监督检察国家机关、经济组织的活动,教育干部、工人、公务员及其他劳动者,参加建设和保卫祖国。
除了祖国阵线和工会之外,越南还有其他政治社会组织,如:妇女协会、共青团、老战兵协会及其他行业协会。上述组织在国家解放事业中起着重要地位。在工业化、现代化的革新开放事业,这些组织在把党和政府政策落到实处做出重大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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